委托是指投資者決定買賣股票時,通過委托單、電話等形式向證券商發出買賣指令的過程。由于投資者不能直接進入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所有的買賣委托都是通過交易所的會員,也就是證券商來進行的。
投資者對證券商發出指令時,應當詳細說明買賣方向、證券名稱、買賣數量、證券代碼以及買賣價格等因素。由于交易技術的進步,投資者的委托方式已從最早的、單一的柜臺委托發展到了目前的電話委托、磁卡委托以及遠程終端委托等自助委托方式,其中電話委托和磁卡委托被目前國內的大部分證券商所采用。
早期的證券商在接受投資者的委托后,由委托柜臺的工作人員將委托指令輸入證券商的電腦終端機,爾后報單員根據電腦顯示的資料對每筆委托指令進行申報,證券商的出市代表,即“紅馬甲”與報單員通過電話對每一筆委托指令進行校對,核實無誤后輸入證券交易所的電腦終端機,最后由證券交易所的電腦主機根據輸入的委托信息進行競價處理。由于這種處理方式的中間環節過多,容易造成失誤,所以已基本上不被證券商采用。
現在的投資者進行委托時,在其開戶的證券商處下達指令后,該指令將被證券商的電腦主機通過無形席位迅速地傳送并進入證券交易所的電腦主機,再由其進行競價處理。這種處理方式與前期的處理方式相比具有高效、安全的優點,而被證券商普遍采用。
投資者進行委托時,按其申報的買賣價格的確認方式不同,可以將委托方式分為限價委托和市價委托兩種形式。限價委托是指投資者規定了最高買入價或最低賣出價。通常情況下,最高買入價會比當時的市場價低,而最低賣出價則會比當時的市場價高。市價委托是指投資者以進行委托時的市場價作為委托價進行申報。兩者主要的區別在于:限價委托著重于即得的利益,而市價委托更著重于該委托能夠被盡快地成交。
投資者的委托指令一經下達,即開始生效。在其委托未成交之前,投資者如果反悔,可以進行撤單處理,撤單程序與買賣委托的過程基本相同。